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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环保行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9月4日,省环保厅发出《关于推进“十大环保行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将从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大气、水环境污染问题入手,通过“十大环保行动”,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大气环境“蓝天”行动,各市(州)政府将出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并适时启动。成渝城市群(四川)14个城市的大气污染整治,将重点控制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今年完成64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
流域整治“碧水”行动,重点整治岷江、沱江、嘉陵江以及重点小流域沿线的污染源,加强治理城镇辖区黑臭河。2013年将完成72个重点治理项目,力促考核断面达到国家考核要求,重点小流域水质不断好转。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行动,将对市(州)、县(市区)、乡(镇)三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加强水质监测。
固体废物“三化”行动,力促工业固废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危废年产生量超过10吨的企业以及铬盐生产、铅酸蓄电池制造、危废处置、危化品生产经营等行业是重点防治对象。重点督促整治历史遗留、工矿企业和农业发展区重金属污染,基本遏制突发性重金属污染事件。
农村环境建设示范行动,重点抓好以“四县一湖五河”为重点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辐射环境安全行动,将强化辐射环境监测,加强对废旧、退役放射源的管控。不断开展电磁辐射安全与防护科普知识宣传。
此外,我省还将推进环境执法提质行动、环境科技支撑行动、环保窗口服务提效行动、环保基层能力建设行动等,规范环境执法程序。
(部分内容源自网络,编辑:xiao)
秦泰盛
20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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