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新规严禁随意开采地热水

编辑:中国江西网        日期:2013/7/22 10:55:44        阅读:2144

  据悉,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地热水资源,宜春市出台了《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地热水资源管理暂行规定》,对地热水资源的利用保护、供应管理和有关法律责任等均作了明确规定。

 《规定》指出:地热水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浪费地热水资源。勘查、开采、取用、经营地热水资源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非法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地热水资源的开采权、取用权、经营权,不得将开采权、取用权、经营权用作抵押。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地热水经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回灌、统一供水、统一收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在该区范围内勘查、开采地热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同意,在该区范围内回灌、试验、取用和经营地热水。对未经批准擅自勘查、开采地热水、污染水源和水体等违反规定行为,市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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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泰盛

201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