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拟调整

编辑:湘潭在线        日期:2013/8/30 9:51:06        阅读:2611

      城市污水处理费是重要的公益事业性收费。现行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三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是每立方米0.65元、0.8元、1.5元,平均标准约为每立方米0.72元,计入自来水费中一起征收。

      目前,我市在城区有两家污水处理机构,一是湘潭市污水处理责任有限公司(河西污水处理厂),位于雨湖区护潭乡湘竹村;一是湘潭中环污水有限公司(河东污水处理厂)。

      根据这两家污水处理机构提供的资料显示,我市目前污水处理费的总收入不足以弥补处理污水的总支出。因此,这两家公司向物价部门提出调整湘潭市污水处理费标准的申请。

      根据相关文件,市物价局决定召开湘潭市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标听证会。10名消费者代表(1人因病未出席),10名人大、政协委员、专业人士、政府部门代表和经营者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代表们基本赞同调价标准,但建议根据湘潭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并根据各代表收集的意见,建议供水公司在调整污水处理费的同时,也要尽力改善城区居民用水水质。

      经营者意见:调整污水处理费理由有二

      在听证会上,河西污水处理厂向听证代表们陈述了污水处理设施的状况,以及污水处理运行费用的拨付情况。

      他们提出了调整污水处理费的两个理由,一是河西污水处理厂亟需大量工程建设费用,河西污水处理工程二期概算投资8900万元,实际投资可控制在7000万元左右,已到位资金4080万元,还缺口2920万元。另外,长沙航电枢纽建成蓄水后,我市水质必须由现在的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这就要求河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这一提标改造工程的前期工作也已经开展,投资概算为1.0661万元。

      第二个理由是生产运行费用大幅增加。河西污水处理厂2012年污水处理完全成本合计4288.1万元,折合污水处理生产成本为0.9168元/吨。而根据河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可研报告,2014年工程建成运行后,污水处理成本预计还要增加0.3元/立方米。

      河东污水处理厂2009年9月才正式投入运营,是通过招投标形式引进了污水处理企业。河东污水处理厂代表也提出了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两个理由。一是成本费用的上升,包括电价、人工成本、设备维修费用的增加等,污水处理服务费用0.85元/立方米已经无法覆盖企业的完全成本。

      二是收费标准不到位,致使企业面临现金流断流的局面。《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计入自来水价格的污水处理费起征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暂调整到0.80元/立方米,而我市综合污水处理费标准还没有达到0.8元/立方米。

      成本审核结论:3年平均污水处理单位成本为0.79元/立方米

      在两公司提出调价申请后,市物价局授权市成本调查队对污水处理费的成本进行了调查、预算和审核,出具了监审报告。成本项目由动力费、材料费、污泥垃圾处理费、维修费、折旧费、直接工资及福利费、其他直接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排污管网运行维护成本等组成。

      根据市成本调查队的监审报告,河西污水处理厂2010年—2012年污水处理单位成本分别为0.85元∕立方米、0.81元∕立方米、0.80元∕立方米,3年平均单位成本为0.82元/吨。河东污水处理厂2010年—2012年污水处理单位成本分别为0.84元∕立方米、0.74元∕立方米、0.70元∕立方米,3年平均单位成本为0.76元∕立方米。综合我市污水处理企业运营成本,3年平均污水处理单位成本为0.79元/吨,高于我市现在的平均标准0.72元/立方米。

      部门初审意见:现行均价提高到0.91元/立方米

市物价局从我市现行污水处理费收费征收标准情况,河西、河东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营、建设情况考虑,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提出了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初审意见。

      意见建议,我市计入自来水价格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原0.65元∕立方米上调至0.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原0.80元∕立方米上调至1.0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由原1.5元∕立方米上调至1.65元∕立方米。均价由现行的0.72元∕立方米提高到0.91元∕立方米,调整幅度26%。自备水源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也要按这个方案调整到位。

      为保证低保、特困户群体生活不因污水处理费调标受到较大的影响,继续对持证的低保、特困户分别减免6立方米和1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

      听证代表意见:居民用水增加0.1元/立方米较适宜

      在听证会上,代表们基本都同意调整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但也提出了3个方面的意见:一方面代表们建议合理调整污水处理费,建议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0.1元/立方米,与长沙、株洲持平;另一方面,要求供水企业提高水质,让居民可以安全、放心的用水;第三,建议将自备水源的污水处理纳入城区污水处理管网中,加大对自备水源污水排放的征收力度。

      岳塘区书院路街道晓塘社区的郭建春在社区内调查后,大部分居民表示赞同,建议供水公司要保证水质,照顾低保特困户。雨湖区云塘街道万新社区的刘勇军建议相关部门能够通过媒体定期报告,让老百姓知道,水质安全,可以放心饮用。

物业公司负责人李俊说了一个情况,他所在的小区有个蓄水池储存自来水,但一个季度、半年不清洗,池底就会有2—3厘米的泥沙。因此,他建议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同时,要改善水质。全创科技的宋正林也提出自来水中泥沙较多,而他们制作对水质要求高的线路板前,需要对自来水进行二次处理。

      在价格方面,湘潭汽车运输总公司的陶亮、财政部门的代表李铁剑等,提出居民生活类增加幅度在0.1元/立方米之内。政协委员陈薇蔚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对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暂行不变,必须调整则建议不高于0.7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调整1角钱左右还是可以接受。

      政协委员张晋安则直接地比较了湘潭与长沙、株洲目前的价格,他认为我们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调整到0.8元,不太妥当,“我们的经济收入不如人家,水质也不如人家,建议适当降低。”

      人大代表张辉表示,湘潭的经济发展活力和工资水平在长株潭中是比较低的,建议适当降低调整幅度。

人大代表王国祥建议政府公平负担。他认为,湘潭自供水与自来水在污水处理费的收取上存在不公平现象。政府要为民减负,加快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降低自营企业的营业成本。

      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价部门会将依据程序将这次听证会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总结形成意见,再上报到省物价局和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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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泰盛

2013.8.30